(中央社台北24日電)中國大陸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今天提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法院可依據犯罪情節,判處重大特大貪汙受賄犯罪者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據此,草案在大陸刑法房屋貸款第383條中增加一款規定,對犯貪汙、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者,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中新社報導,第9次大陸刑法修正案草案已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兩次會議審議,並在網上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在徵求意見過程中,有常委會委員和有關部門建議對重特大貪汙受賄犯罪規定終身監禁。

喬曉陽指出,這有利於體現罪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維護司法公正,防止在司法實踐中,出現此類罪犯通過減刑等途徑,發生服刑期過短的情形,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嚴重貪汙受賄-陸擬修法改終身監禁-105842310.html

內容來自YAHOO新聞個人信貸

嚴重貪汙受賄 陸擬修法改終身監禁

另外,草案還在妨害公務罪中將襲警行為明確列舉,規定襲警行為將依照妨害公務罪的規定從重處罰。1040824



大陸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在向會議說明時表示,法律委員會與有關部門研究認為,對貪汙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特別是其中本應當判處死刑者,根據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對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依法減刑為無期徒刑後,採取終身監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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