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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對結婚廿多年的夫妻,但夫妻二人結婚後因為個性和理念不合,從九十八年就分居至今。由於丈夫張姓男子工作不穩定,沒有責任感,還在外欠債,妻子為了母子今後的生活著想,向法院訴請離婚。

內容負債整合債務協商>個人信貸來自YAHOO新聞

法官認為夫妻二人分居六年,夫妻長期無往來聯繫,「身分證配偶欄上記載的人,早已成為徒有夫妻之名的陌路人」。丈夫對此情此景也是冷漠以對、無意改善;逢年過節,消極地任由父母透過孩子轉告妻子回去吃飯,夫妻婚姻已然無以回復,法官裁定離婚獲准。



丈夫出庭時向法官供稱,並不希望離婚,之所以搬出去,是因中年失業及工作不穩定,加上妻子娘家蓋房子給妻子後,妻子也搬離家中,一個家一拆為二,父母年事已高,離婚對雙親打擊太大,而且子女也到了適婚年齡,如果讓別人知道是單親家庭不太好。法官也傳兒子作證,兒子向法官表示,父母一人上夜班、一人上日班,沒什麼互動,所以感情不好。爸媽要離就離,孩子不會很傷心,也不擔心將來結婚時場面不好看。而且逢年過節,爺爺、奶奶都叫他轉告媽媽回去吃飯,但母親總是說加班,沒有回家吃飯。

新竹一對夫貸款妻感情不睦分居六年,妻子認為丈夫工作不穩定、沒有責任感,為避免影響母子生活,向法院訴請離婚,不過,法官發現公婆逢年過節看不到媳婦,還要透過孫子通知媳婦回家吃飯;法官認為他們徒有夫妻之名,卻無夫妻之實,只是記載於身份證配偶欄上的名字,判決離婚獲准。(彭清仁報導)

夫妻感情不睦 法官裁准離婚

新聞來源https://tw.news.企業貸款yahoo.com/夫妻感情不睦-法官裁准離婚-213729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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