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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5日電)經濟部提出「創新經濟」,認為「UBER」可開放。台灣大車隊表示,「UBER」鑽法律漏洞,對消費者沒有保障。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台灣大車隊說,計程車司機都是取得國家核發的職業駕照,債務協商收費也採用國家標準的計費器,「UBER」卻是任何一個人用私家車就可載客,明顯違法,卻又以鑽法律漏洞方式自稱是資訊服務業。
計程車業:UBER對消費者無保障 負債整合
台灣大車隊也同意創新,但要房屋貸款求大家應在合法範圍內競爭。
「UBER」採取在國外刷卡付費及未提供客服電話的做法,也讓台灣大車隊難苟同。
台灣大車隊說,「UBER」每次交易都會收取國外刷卡手續費,車資往往比搭計程車還高,消費者若有任何問題,只能透過電子郵件傳達,無客服人員解答,對消費者無保障。10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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